后退 前进 登录注册 标准版
关于国有控股企业招投标及进场交易的问题咨询
国资政策文件 2023-10-19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留言详情

标题:关于国有控股企业招投标及进场交易的问题咨询

内容:

国有控股企业其主营业务为某类资产的租赁和销售服务,这个国有控股企业采购该类拟用于租赁、售卖的资产时是否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国有控股企业处置(包含销售)租赁物、售卖主营涉及的资产时是否适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需要进场交易?

回复详情

答复部门:国资委 答复时间:2023-10-19

回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国有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销售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的行为不属于32号令的规范范围,不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

如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属 …… 🔒


© 2003 - 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