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规字〔2024〕15号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苏州市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飞行服务
第四章应急服务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低空飞行活动服务管理,提升低空飞行服务便利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本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