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发改革[2009]45号
各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
为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指导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们制定了《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
(国资发改革[2009]4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指导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