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3号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督促中央企业落实节能减排社会责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