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厅局:
根据《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办公厅(室)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2010〕91号),国资委办公厅决定开展2010年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工作。请按照《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办法》的要求,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所推荐公文(纸质文件一式5份)报送至国资委办公厅(秘书二处)。
联系人:吕昌锋
联系电话:63192566
附件: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办法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公文质量,促进公文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运营,按照《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的要求,国资委办公厅将开展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各中央企业正式印发的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