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上复诊医保可报销
两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上复诊医保可报销
入库时间:2020-03-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人民日报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诊疗费和药费可依规进行医保报销。

《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参保人员凭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可以在本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为防止出现虚构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意见》还要求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和处方审核等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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