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12日消息,为完善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强化市场约束机制,防范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改委近期发布《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务。
专家认为,政策都不是一刀切暂停,都是加强对房企的监管,对于正常融资没有影响,但对于大额度融资开始,将会明显收紧。
通知还要求,房地产企业在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材料中要列明拟置换境外债务的详细信息,包括债务规模、期限情况、经发改委备案登记情况等,并提交《企业发行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通知明确,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要加强信息披露,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需明确资金用途等情况。
通知要求,房地产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