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入库时间:2023-12-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新海南 南海网 南国都市报
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下称“《条例》”)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有28条,采取“小切口”的立法形式,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聚焦实际问题,凸显地方特色,共包含4方面主要内容:

第一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通过明确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职责定位,加快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其中

●一是理顺监管机制。明确国资监管机构集中统一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是转变监管方式。由“管企业”为主转变为“管资本”为主。

●三是优化履职方式。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分类授权放权清单并动态调整,厘清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职。

第二是健全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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