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生态环保责任是对国有企业的硬约束
履行生态环保责任是对国有企业的硬约束
入库时间:2023-12-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马运文  来源:中国环境报
近期,山东、安徽、湖南、江苏、四川等省份均对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开展了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被督察的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煤电、有色金属、建材等领域,大多属于传统的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对于“双碳”目标实现有着较大影响。

从各地曝光的典型案例及各方面情况看,当前国有企业在生态环保方面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比如,有的企业环保法律意识淡薄,环境管理水平甚至不及一些民营企业,却以“国有”身份自居,不好管、不服管;有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或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或涉嫌数据造假,或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有的企业环境基础设施不配套,该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一拖再拖,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不落实,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有的企业执行节能减排政策不力,历史欠账多,该淘汰的设备没有淘汰,违规生产问题突出;有的企业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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