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董事、经理层:外部董事制度,从“四专”走向“四实”
党委委员、董事、经理层:外部董事制度,从“四专”走向“四实”
入库时间:2023-12-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知本咨询
国企外部董事,是国企董事会制度的标配,也是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的压舱石。

2004年以来,外部董事们通过实践将“专业、专管、专职、专用”为基本目标的外部董事制度,持续推进和升级。

当时间来到2023年,开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对外部董事进一步发挥作用,充分发挥董事会效能,提出了崭新的要求。对于即将跨入二十岁的外部董事制度,需要国企朋友们一起再作思考。

01

如何深入理解“四专”?

专业、专管、专职、专用,是外部董事制度的核心思想。根据《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专职的意思是,外部董事受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者企业上级国有股东委派,到中央企业、省管企业或者其下 ……
继续阅读(剩余:90.1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06482023121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