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中揭发型立功的把握与适用
职务犯罪中揭发型立功的把握与适用
入库时间:2023-11-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文暂用法律术语揭发型立功概括之。根据监察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职务违法犯罪的涉案人员揭发有关被调查人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有助于调查其他案件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监察机关的从宽处罚建议,并不等同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落实监察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须与刑事法律有关规定相衔接。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揭发型立功,但与监察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内容上并不完全一致。本文尝试对监察法第三十二条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促进该条款的实践运用。

  ……
继续阅读(剩余:82.7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231220231109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