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明确12个“不得”
国管局: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明确12个“不得”
入库时间:2023-09-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新华社
记者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国管局近日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遵循总额控制、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规范高效的原则,公务出行应当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强调要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公务用车管理的全流程、各环节,节约高效保障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需要。

办法坚持统一制度、分级管理原则,突出从严规范管理的要求,对公务用车控制数、配备标准、配备更新程序、使用和处置管理、监督检查等全流程进行了规定,强调要加强越野车、租用车辆等特殊事项管理,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超数量配备车辆等12个“不得”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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