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入库时间:2023-09-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实际施工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施工合同中实际完成工程建设的主体,包括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工头等法人、非法人团体、公民个人等。实际施工人出现在合同无效情形下,实际施工人权利的保护关系农民工的利益,对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至关重要。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下,实际实施工人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实际施工人可以主张工程价款请求权。《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有权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工程价款。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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