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日从山西省国资委获悉,《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人事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审议通过,其中对山西省属企业人事、劳动用工、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作出了重要安排。
在人事制度方面,《意见》要求,省属企业要建立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的契约化管理机制。通过出资人与董事会签约、董事会与总经理签约、总经理(经理层)与内部签约等方式,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契约化管理机制。接受目标责任即履职;不接受即视为放弃职务,再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择签约人。
对处于充分竞争类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省属企业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现有经营管理人员,通过市场化选聘转换为职业经理人。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各类管理人员。
取消内部行政级别,彻底打破原有身份界限,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