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入库时间:2024-12-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4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5部行政法规,调整了已不使用的机构名称、已变更的机构名称和职责划转涉及的机构名称,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更好地适应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实践。

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等6部行政法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20号),相应修改了有关处罚的种类、幅度,调整了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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