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真正成为市场化主体是国企工资市场化的前提
国企真正成为市场化主体是国企工资市场化的前提
入库时间:2018-05-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东方财富网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次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工资分配机制既符合一般市场规律,又照顾到国企特点,通过工资激励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国企提高市场竞争力。

长期以来,国企的工资分配总体上存在非市场化的现象,即不能按照个人贡献大小决定收入,有平均主义倾向,并且工资与公务员工资一样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即使企业自身业绩可能有盈有亏。与此同时,按照不同的企业领域,国企内部也存在严重的分配不公,垄断性领域如电力、金融、通讯等收入水平过高、工资增长过快,而另一些部门如处于市场竞争中的生产型国企、公共性质的铁路部门等,工资增长偏慢、工资水平偏低。

2008年后,国企业绩与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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