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会议指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对于会议涉及国企薪酬改革的相关表述,国企研究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读说:“虽然文字不多,但是(薪酬改革)核心的内容都提出来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相关表述加强了对于普通职工主体性的保障和改善。着眼于如何使得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积极性得到尊重。”
通过劳动获得合理收入
2015年8月,中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