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发现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规定
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发现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23-10-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监管企业财务决算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决算审核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河北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冀国资〔2004〕21号)和《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冀国资字〔2018〕262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财务决算审核发现问题,是指省国资委依法履行所出资企业财务监管职能,在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经营管理问题,以及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问题线索等。

第三条省国资委和监管企业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依据财务监管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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