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转接解答国企员工持股试点五问
国资委转接解答国企员工持股试点五问
发布日期:2016-08-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国资委等三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在年内启动试点。

哪些企业能成为先试者?员工持股如何避免“撒胡椒面”?新华社记者采访国资委相关人士和专家,详解试点意见。

谁能参与?

试点意见对国企员工持股划定了多条“硬杠杠”。开展试点企业须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制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市场化”成为试点条件的关键词。试点企业应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相比之前的消息,试点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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