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6-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省政府令第22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5月9日第十三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予波

2022年5月3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主动适应我省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维护法制统一,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废止下列4件规章

(一)《云南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实施办法》(1996年11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9号公布)

(二)《云南省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云政发〔1991〕45号印发)

(三)《云南省医疗损害事件处理规定》(1998年9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公布201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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