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合肥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发布日期:2021-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市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皖国资法规〔2021〕155号),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市属企业,是指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重点监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市属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市属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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