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委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委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黑国资党联〔2019〕1号

各出资企业:

为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出资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职责作用,省国资委党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委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国资委党委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2日

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总会计师

委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出资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职责作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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