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8-07-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皖政办秘〔2018〕16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安徽省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1日

安徽省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

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规范管理、加快投资运作、防范金融风险,发挥基金撬动作用,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政策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省级基金)考核评价是指根据省级基金的发展定位、投资方向等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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