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12-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和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促进高质量发展,防范投资风险,更好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参照《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的子企业(以下统称监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监管企业在境内和境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债权或无形资产等投入市场获取未来收益的行为。包括:

(一)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大型设备 ……
继续阅读(剩余:97.1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403820230725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