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10-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财资〔2022〕22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区直各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7〕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0月1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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