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国资委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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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6-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闽国资法规〔2008〕7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福建省国资委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处(室、部):

《福建省国资委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于6月2日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执行。

二ΟΟ八年六月十三日

福建省国资委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福建省国资委(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职能力,提高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水平,依法指导和保障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特设立省国资委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根据省国资委的委托参与国资监管方面的立法咨询、法律指导、课题调研、法律纠纷调处、培训等专项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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