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呼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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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呼国资字2020〔4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出资监管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和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完善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照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加强出资企业资金集中管控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及其所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为“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账户,是指国有企业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各类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企业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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