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包头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包国资发〔2021〕281号

包头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国资监管机构,市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包头市国资委

2021年12月9日

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 ……
继续阅读(剩余:94.2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3413120230609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