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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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2018年4月18日)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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