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2-10-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2002年10月3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呼和浩特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城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条城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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