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2-02-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2年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4号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包括下列奖项:

(一)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

(二)自然科学奖;

(三)技术发明奖;

(四)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六)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三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应当与自治区重大战略需要和科技创新 ……
继续阅读(剩余:90.9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043312023053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