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
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
发布日期:2016-11-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2016年11月1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90号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南水北调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工程的保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南水北调工程,包括南水北调中线兴隆水利枢纽、引江济汉工程、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等及其配套附属设备设施。

第三条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的保护工作,指导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南水北调工程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统筹协调南水北调工程保护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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