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京财资产〔2020〕250号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日益规范,资产评估事项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凸显。根据财政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资产评估的范围

(一)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所办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1。资产处置,包括报废处理、转让、置换、拍卖;

2。整体或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3。以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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