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1-09-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山东省国资委

鲁国资〔2021〕8号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省属企业:

为加强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全过程监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有企业混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省属企业混改关键环节和监督重点,落实有关各方监督责任,推进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等外部监督力量的统筹衔接,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混改全过程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混改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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