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产转让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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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鲁国资办〔2021〕6号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产转让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产转让行为,推动国有资产安全有序流转,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资产转让事项的谋划、部署、推动和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应明确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转让范围,确保对本企业资产的全覆盖。对企业重大资产转让,应严格执行本企业“三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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