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资发〔2011〕42号
关于印发《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直接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现将修订后的《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有效的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直接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