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
广东省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05-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粤国资党委〔2021〕22号

中共广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党委:

为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省国资委党委制定了《广东省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体系。各省属企业要及时成立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在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明确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设立与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事务机构。

二、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2021年年内, ……
继续阅读(剩余:86.8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065520230309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