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
监管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提高制度针对性有效性,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我委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省国资委
2020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25件)
1。关于确认我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资〔2004〕21号)
2。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国资〔2004〕44号)
3。省属国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