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加强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加强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黑国资监督[2020]133号

关于加强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国资监督〔2019〕343号)要求,促进出资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管控机制,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现就加强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机制

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企业能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资产损失和消除不良后果,避免发生系统性经营风险。各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 企业主要领导人员是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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