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公布全省假冒国企行为举报方式的公告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公布全省假冒国企行为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为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省国资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定于2022年5—7月联合开展全省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行为的举报监督,拓宽涉嫌违法违规线索搜集渠道,健全完善防范和打击假冒国企的常态长效机制,按照我省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省国资委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常年受理社会各界相关举报和反映。

受理举报的情形为: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和个人;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与国有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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