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5-12-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2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出台后,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1.请介绍一下《意见》起草的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出发,提出了“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国有企业进行了类别划分,提出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为了更好落实中央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意见,起草了《意见》,先后提请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和中央全面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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