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4号(关于开展“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在有效维护国门安全的同时,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内容
(一)整合申报模式。
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现有的“两步申报”与“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申报界面整合形成统一的申报入口。企业可分两步在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填报全部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的进口货物可在概要申报后提离,完成全部申报项目填报并被海关接受视为完整申报。超过规定期限完整申报的,海关依法征收滞报金。
(二)优化概要申报项目。
1。取消勾选“涉检涉税涉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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