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国资委
关于印发《青海省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
和《青海省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的通知
青国资综〔2020〕92号
各省属出资企业,省国资委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参照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青海省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青海省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经省国资委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要求如下:
一、提高站位,抓好机制运用
省国资委各处室要切实发挥提示预防、通报警示作用,建立健全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省属出资企业监督工作闭环。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认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