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包括政府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有偿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级市场,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二级市场。
第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应当遵循统一开放、公平竞争、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