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财行资发〔2009〕12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财政厅。
附件: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湖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