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规字〔2019〕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苏州市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工程的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审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对市级投资的公共工程实施审计监督。
市级和各县级市(区)分担资金的公共工程,由市审计机关统一组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