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12-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永政发〔2014〕17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严禁各机关事业单位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自主或委托定向建设商品房;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合同、价格欺诈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房地产企业合理定价,遏制其价格恶性竞争。

二、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一)加大存量商品房的销售力度。县区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 ……
继续阅读(剩余:86.5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51032024030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