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6-03-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宁政发〔2015〕8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控制土地供应,创新保障房供应模式,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合理确定住房建设和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一)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控制年度开发总量。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地区城镇发展规划,加快编制本地区《城镇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各地要严格控制2015年度住房开发总量,房地产企业销售面积达不到可售总面积50%的,不再审批新的开发楼盘。

(二)严控住房用地规模,落实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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