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5-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7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

2013年7月25日

(此件发至县级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确保矿产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维护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严格的审批、准入、监督、管理制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勘查开采行为。

第四条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应严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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