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双反办发〔2023〕1号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

双反办发〔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增强反垄断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及时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建立健全反垄断“三书一函”即《提醒敦促函》《约谈通知书》《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主体)/行政建议书(行政机关)》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醒敦促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管总局或者 ……
继续阅读(剩余:81.6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150220231209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